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开展二○○一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2:21:45  浏览:847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开展二○○一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开展二○○一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建质函[2001]37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部部务会议决定,勘察设计行业继续开展创优评优活动,以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做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勘察设计项目,为工程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现将二○○一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范围、标准、申报及评选办法(与二○○○年要求相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届评选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含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设计和城市与工程勘察。申报项目应是我国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并已建成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勘察设计项目。此前已申报过本项奖的项目不再受理。

  二、评奖等级和标准

  本年度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表扬奖。各级的水平应达到:一等奖项目要在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有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较大创新,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一定创新,居全国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表扬项目应是行业或地区范围内有代表性的优秀项目。

  三、申报程序

  申报的项目应是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地方勘察设计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申报;中央各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本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在基层申报的基础上,经评选后择优分类统一向我部指定的各专业组的材料接受单位申报,申报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七份。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02年3月15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选办法

  本年度建设部部级优秀建筑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城市与工程勘察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承办;城市规划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承办;村镇建设设计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学会村镇建设专业委员会承办。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和相关分会组成建设部部级优秀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设城市与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等专业评审组,申报项目由各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最终审定。

  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设计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设计的评选结果进行审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等凡属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城市规划和村镇建设设计等各专业中拟申报参加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必须先申报参加建设部部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由评委会按照标准择优推荐给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委会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

  五、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由接受材料单位保留半年,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本次评选活动的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如果我们从审判程序本身的微观角度出发,联系诉讼程序的价值,还会发现法庭审判具有以下作用:
(一)庭审具有确保程序公正的作用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主要内容。从审判角度而言,所谓程序公正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正确适用审判程序法,坚持确保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有效参与和法官中立裁断原则,并使裁判结果从法庭审判过程中及时、合理地产生的一种合理状态。
(二)庭审具有确保实体公正的作用
所谓实体公正,是指法院所作的裁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实体法公平、正确,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得到了合理保障的一种状态。但总体而言,公开、科学的法庭审判活动比秘密、反科学审判更有可能产生公正的裁判结果,并使裁判结果符合法定性和权威性的要求,使实体法中抽象的权利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最终实现,因而,法庭审判有利于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
(三)庭审具有确保形式公正与法官形象公正的作用
所谓形式公正,是指实体法所确立的规则得以公平适用,其基本要求是“对相同的情况予以相同对待”。同时,干扰独立审判的一些不合理现象也将被有效排除,司法裁判结果由于形式公正的实现而得到保持较强的公信度。
(四)庭审具有引导社会公众遵纪守法教育社会公众规范自己行为,体现社会主流观念,维护社会有序发展的作用
在公开审判中,法官通过审判活动支持、鼓励合法行为,制裁、抵制非法行为,一方面可以体现法律中人民群众的善恶是非观念以及社会主流观念,使人民群众的集体意志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可以使不知法者熟悉、了解法律规定,预测种种行为的法律后果。
(五)庭审具有经济效益的作用
由于现代庭审贯彻了直接言词原则与程序自治、程序及时标准,在实践中还推行当庭宣判与提高简易审判程序适用率的技术性规则,因而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北安法院 杨亚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教育、文化与卫生部1998-2000年文化合作计划

中国文化部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教育、文化与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教育、文化与卫生部1998-2000年文化合作计划


(签订日期1998年5月7日 生效日期1998年5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教育、文化与卫生部(以下简称“双方”),为履行于1992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致力于继续扩大相互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互派一艺术表演团体,人数30人以内,为期7天。

  第二条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互换1个艺术展览,随展2人,为期14天。

  第三条 双方将鼓励参加在对方国举办的国际文化活动,包括国际比赛、艺术节、大会、研讨会、演出。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文化日和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日,具体举办条件和内容双方将通过外交渠道另行商定。

  第五条 双方鼓励两国国家图书馆之间的长期图书交流。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互派4名图书馆专家,为期5天。

  第六条 双方将促进两国文物保护机构之间建立直接联系,以交流经验。

  第七条 双方将支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文化艺术院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艺术院校之间互换教师和学生。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进行符合本计划目的的其它文化活动。

  第九条 在互派代表团、艺术团时:
  --派遣方负担至对方国家首都的往返国际旅费及道具、行李运输费;
  --接待方负担在其境内的食、宿、交通费及文娱活动费;提供翻译;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
  --接待方负担道具的国内运输及其保险费和制作广告材料。

  第十条 在互派展览时:
  --派遣方负担至对方国家首都的展品的往返国际运费及其保险费,并提供广告宣传材料及展品目录;
  --接待方负担展览的组织工作。广告制作、展品装拆及国内运输等费用,保证展品安全;
  --派遣方负担随展人员及参加开幕式代表团成员的往返国际旅费;接待方负担上述人员在本国活动期间的食、宿、国内交通及文娱活动等费用;提供翻译;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
  --双方互派展览的未尽事宜,将由两国有关部门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计划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00年12月31日止。
  本计划于1998年5月7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哈萨克文和俄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教育、文化与卫生部
        代 表            代 表
        潘震宙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